武道九境:
· 淬体境(九重):以气血淬炼筋骨皮肉,前三重强身健体,中三重碎石裂木,后三重铜皮铁骨。
· 通脉境(九重):打通全身经脉,气血化为内力,可隔空伤人。
· 真气境(九重):内力化为真气,外放成罡,杀人于十步之外。
· 元丹境(九重):真气凝结成丹,寿元大增,可凌空虚立。
· 天罡境(九重):元丹化为天罡,罡气护体,水火不侵。
· 武宗境、武圣境、武帝境、武神境——传说中的人物,百年难出一位。
大燕王朝,青州,奉安城。
城外三里,乱葬岗。
夜。
没有月亮,没有星星,只有浓得化不开的黑暗。风从岗上吹过,卷起纸钱灰烬,带着腐臭和泥土的气息,呜呜咽咽的,像什么东西在哭。几团磷火在坟头间飘来飘去,幽幽地泛着绿光,把这片死人的地盘照得更加瘆人。
一个瘦小的身影蹲在一座半塌的旧坟后面,一动不动。
他大概十三四岁,瘦得颧骨高耸,身上穿着一件灰扑扑的破棉袄,袖口和下摆磨成了烂布条,露出一截乌青的手腕。棉袄上全是补丁,补丁摞补丁,看不出原来的颜色。他的脚上裹着两块破布,用草绳绑着,算是鞋。他的脸很脏,像是一层泥壳糊在皮肤上,看不清本来面目。但那双眼睛是亮的——不是那种清澈明亮的亮,而是一种幽深的、沉甸甸的亮,像是枯井底部积了多年的死水,偶尔反射出一点天光。
他叫阿七。没有姓。
“阿七”这个名字是城隍庙的老乞丐给起的——因为他在乞丐堆里排行第七。老乞丐说,给他起名字的时候,正在数乞丐窝里有几个人,数到第七个就是他,就叫阿七了。简单,好记,反正贱名好养活。
老乞丐去年冬天死了。冻死的。
死之前把一身破棉袄脱下来盖在阿七身上,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衣。阿七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,老乞丐已经硬了。阿七没有哭,他把老乞丐的尸体用板车拉到乱葬岗,挖了一个坑埋了,在老乞丐的坟前站了一炷香。他没有烧纸钱,因为他没有钱。他只是在坟前磕了三个头,然后转身走了。
老乞丐临死前说了一句话:“小子,这世道,心不狠,活不成。”
阿七记住了。记了整整一年,每天睡觉前都在心里默念一遍。
他蹲在坟后面,不是在守坟,是在等人。
准确地说,是在等一个死人。
奉安城的规矩:暴死的人不能进祖坟,家属要是没钱买墓地,就往乱葬岗一扔,盖上两锹土就算埋了。这种人的棺材不会太深,有时候连棺材都没有,一张草席一卷就完事。这种最好翻,不用费力气。
但也有讲究——不能埋下去当天就翻,容易被人撞见。最好等两三天,等家属烧完头七纸,不会再来了,再动手。
阿七在乱葬岗上翻尸体翻了三年。三年里,他摸过的尸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。他摸到过银镯子、铜钱、烟斗、玉佩、甚至还有一把没生锈的菜刀。他把这些东西拿到城里的当铺去卖,当铺老板压价压得狠,一个银镯子只给三钱银子,但他不争不辩,拿了钱就走。
不是他傻,是他知道争也没用。当铺老板的儿子是城里武馆的弟子,淬体境四重,一拳能打碎石碑。他现在打不过,所以不争。他从来不争没有把握的事。
今晚他要翻的是一具三天前埋的新坟。
三天前,他亲眼看着几个孝子抬着一口薄棺上了岗,哭哭啼啼地埋了。棺材抬过去的时候,他躲在树后面瞄了一眼——死者是个中年男人,穿着寿衣,手腕上露出一截黄澄澄的东西。
金镯子。
至少值三十两银子。
阿七的心跳快了几拍。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。三十两银子够他吃三年饱饭,够他租一间不漏雨的房子,够他去铁匠铺买一把正经的刀,够他买一身像样的衣服,够他——够他做很多事。
但他没有急着动手。
他等了三天。第一天,孝子们来烧了头七纸,哭了一场走了。第二天,没有人来。第三天,他白天来踩了点,确认周围没有埋伏,然后等到天黑,等到后半夜,等到整个奉安城都睡着了,才摸上了乱葬岗。
乱葬岗在城外西边的一片坡地上,地势低洼,常年积水,草木不生。坟头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,新坟压旧坟,有些坟头已经被雨水冲平了,露出里面发黑的棺材板。野狗在坟头间窜来窜去,眼睛在黑暗中发出绿光。磷火飘来飘去,像鬼的眼睛。
阿七不怕这些。死人比活人好对付多了。死人不会打你,不会骂你,不会抢你的东西,不会把你卖到矿场当奴隶。他在乱葬岗上睡了不知道多少个晚上,跟死人比跟活人待在一起的时间还长。
远处的梆子声传来,三更天了。
阿七从坟后闪出来。
他的动作很轻——不是练过什么轻功,纯粹是在街头偷东西偷出来的本事。脚掌先着地,然后脚跟,重心始终保持在一条直线上,走快了也没声响。这是他用无数次挨打换来的经验。偷东西被人发现的时候,跑得再快不如走得无声。只要你不出声,别人就以为你已经跑远了。
他猫着腰,沿着土坡的阴影朝那座新坟移动。
新坟在乱葬岗的东北角,地势稍高,周围没有其他坟头,孤零零地立在那里。坟头的土还是松的,上面压着几张被雨淋烂的纸钱,纸钱上写的字已经看不清了。坟前插着一根竹竿,竹竿上挂着一条白布,白布在夜风中飘来飘去,像一只招手的手。
阿七在坟前蹲下来,从腰间拔出一把生锈的小刀。
这是他唯一的武器,也是他唯一的工具。刀身只有三寸长,刀刃上全是豁口,刀柄用布条缠着,布条已经被汗水和血浸成了黑色。这把刀是他在垃圾堆里捡到的,磨了三天才磨出一点刃口。他用这把刀切过肉、削过木棍、撬过锁、杀过鸡——也杀过人。
他先用刀尖在坟头划了一个圈,然后开始挖。
土很松,没费多大力气就挖到了棺材板。薄棺,木料是最便宜的松木,钉得也马虎,棺材钉只钉了三颗,有一颗还歪了。阿七用刀尖撬开棺材盖,腐臭味像一记重拳砸在他脸上。
他没有皱眉。三年的乱葬岗生涯,他的鼻子已经对腐臭味免疫了。他甚至能在吃饭的时候闻着这个味道把饭吃完。老乞丐说过,这不是本事,这是命。命不好的人,什么苦都得受着。
棺材里躺着那个中年男人。
死者的脸已经发青发胀,五官扭曲变形,看不出本来面目。寿衣是新的,蓝色的绸缎,但料子很差,一扯就破。尸体的双手交叠放在胸口,左手腕上戴着一只金镯子。
阿七伸手进去摸。
尸体的皮肤又湿又滑,像是摸到了一块泡了水的肥皂。阿七面不改色,手指扣住金镯子,往外撸。但镯子被尸体的手腕胀住了,撸不下来。死人的手会肿胀,镯子戴上去容易取下来难。
阿七皱了皱眉。
他没有犹豫,用小刀割断了尸体的手筋。刀锋切入皮肉的感觉从掌心传来,像是切一块放了三天的猪肉。手筋断了,手腕的关节松了,镯子顺利地被撸了下来。
金镯子沉甸甸的,至少二两金子,成色不错。阿七把镯子塞进怀里,又在尸体身上摸了摸。
腰间摸到一个钱袋。钱袋是青色的布做的,上面绣着一朵花,已经看不出颜色了。钱袋里有几块碎银和几张纸钱。碎银大概三四两,纸钱没用,扔回去。
衣领上别着一根银簪子。簪子很细,做工粗糙,不值什么钱,但也能换几百文。阿七把簪子拔下来,塞进怀里。
衣襟里还有一块手帕,手帕里包着几颗糖。糖已经化了,黏在手帕上,阿七把手帕扔了回去。
翻完一具尸体,前后不到一盏茶的功夫。
阿七把棺材盖重新盖上,把土填回去,用脚踩实,撒上几把枯草,让它看起来跟周围的坟头没什么区别。然后他蹲回原来的坟后面,喘了口气。
三具了。
今晚他已经翻了两具旧坟。一具是上个月埋的,棺材已经烂了大半,尸体只剩下骨头架子。他从骨头架子上摸到了一个破烟斗和半吊铜钱。烟斗是竹根雕的,不值钱,但烟嘴是玉的,能卖几百文。半吊铜钱是五百文,够买二十个馒头。
另一具是半个月前埋的,是个年轻人,棺材板薄得像纸,一脚就能踹穿。他在那具尸体上摸到了一把缺了口的菜刀,刀刃上有几个豁口,磨一磨还能用。菜刀能卖几十文,不值什么钱,但总比没有强。
加上今晚的金镯子、碎银和银簪子,折算下来至少有三十五两。
三十五两。
阿七的心跳又快了几拍。
他把手伸进怀里,摸了摸金镯子。金子被他的体温捂热了,摸上去温温的。他把镯子拿出来,借着磷火的微光看了看。镯子是实心的,没有花纹,没有刻字,就是一根光秃秃的金环。这种最好,当铺老板不会压太多价。
他把镯子塞回怀里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
夜风吹来,带着腐臭和泥土的味道。阿七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觉得有点渴。他有一个装水的竹筒,放在城隍庙的破香案下面。他忍着渴,没有喝水,因为他不想在乱葬岗上留下水渍。任何痕迹都可能被人追踪到。
他蹲在坟后面,把呼吸压到最轻,竖起耳朵听周围的动静。
乱葬岗上安静得像坟墓本身——不对,这里本来就是坟墓。风停了,磷火也不飘了,连远处野狗的嚎叫声都消失了。枯草的沙沙声停了,虫子的鸣叫声也停了。
太安静了。
阿七的后背冒出一层冷汗。
他在奉安城街头活了十三年,有一条经验刻在骨头里:当周围突然变得异常安静的时候,说明有什么危险的东西正在靠近,连虫子和野狗都被吓跑了。
不是人。人来了,虫子不会停。能吓跑虫子的,是比人更可怕的东西——妖兽,或者大批的武者。
阿七立刻把怀里的东西重新塞好,将小刀握在右手,左手抓起一把土——不是用来扬人的,是用来扬兽的眼睛的。他贴着坟头慢慢往下缩,整个人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弓起背,准备随时逃跑。
脚步声从东边传来。
不是一个人,是三个。脚步很沉,踩在枯枝上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,踩在碎石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。这种脚步声不是普通人能踩出来的——普通人走路的声音更轻,更碎;这种脚步声又重又稳,每一步的间隔都一样,像是经过训练的。
阿七从坟头的缝隙里往外看。
借着磷火的微光,他看到了三个人的轮廓。
领头的是个光头大汉,身材魁梧,虎背熊腰,穿着一身黑色短打,腰间挎着一把宽背大刀。刀没有鞘,刀刃露在外面,在磷火中反射出冷冷的光。大汉的脸上有一道疤,从额头斜到下巴,把一只眼睛的眉毛劈成了两半。
身后跟着两个矮壮的男人,各提一把柴刀。柴刀是普通的农具,但磨得很亮,刀刃上还有干涸的血迹。
阿七认出了那个光头。
黑手帮的人。外号“秃鹰”,淬体境三重,在奉安城西这一带“收账”——收的是死人账,就是从乱葬岗上翻东西,拿去卖钱。黑手帮把整个乱葬岗视为自己的地盘,谁要是敢在他们之前翻尸体,轻则打一顿,重则直接打死扔坑里。
阿七之前一直躲着他们,从不在他们活动的时段来。黑手帮的人通常在后半夜活动,所以他一般在前半夜来,赶在他们之前把值钱的东西翻走。今晚他是铤而走险,因为那个金镯子太诱人了,他怕黑手帮的人先翻到。
秃鹰带着两个手下在乱葬岗上转了一圈。他走得很慢,目光像鹰一样扫过每一座坟头。走到那座新坟前,他停下来。
“有人动过了。”秃鹰的声音又粗又沉,像是砂纸磨石头。他蹲下来看了看坟头的土,用手指捻了捻,“土是刚填的,还是湿的。”
两个手下对视一眼,握紧了柴刀。
“人应该还没走远。”秃鹰站起来,目光扫过整个乱葬岗,“搜。”
阿七的心沉到了谷底。
他藏在坟后面,距离秃鹰不到二十步。如果他现在跑,脚步声一定会被听到。如果他不跑,等他们搜过来,一样会被发现。
他快速扫了一眼周围的地形。
他藏身的这座旧坟是一座老坟,坟头已经塌了大半,上面长满了枯草。坟后面是一条干涸的排水沟,沟里长满了半人高的荒草,顺着沟可以爬到岗下的灌木丛。灌木丛后面是一条土路,土路通往城外的官道。
但排水沟没有遮挡,从坟头到沟边有大约五步的开阔地。只要秃鹰走到坟头这边,一眼就能看到他。
他必须在秃鹰发现他之前,无声无息地进入排水沟。
阿七深吸一口气。
他把小刀咬在嘴里,双手撑地,膝盖慢慢抬起。他把重心压到最低,身体几乎贴着地面,像一条蛇一样从坟后滑了出去。
他的动作极慢极慢,每一寸移动都要花好几息的时间。脚掌先着地,然后脚趾抓地,脚跟不落地——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声响。他的身体贴着枯草,枯草被压下去,发出细微的沙沙声。
沙沙声不大,但在寂静的夜里,这个声音像针尖刮过铁皮一样刺耳。
秃鹰的耳朵动了动。
他猛地转过头,朝阿七的方向看来。
阿七的身体僵住了。
他的半个身体已经滑进了排水沟,但双腿还在开阔地上。他没有动,连呼吸都停了。他把眼睛闭上,因为眼睛的光泽会在黑暗中反光。
秃鹰盯着那个方向看了几息。
夜风吹过,枯草沙沙作响。秃鹰的眉头皱了一下,然后松开了。他以为是风吹草动的声音。
“那边。”秃鹰朝另一个方向一指,“去那边看看。”
两个手下朝相反的方向走去。
阿七没有动。
他等了整整十息,确认秃鹰的注意力已经移开,才继续往排水沟里滑。这一次他的动作更快了一些——不是他不想慢,而是他再不快点,等那两个手下搜完别处转回来,他就没机会了。
五息之后,他的整个身体滑进了排水沟。
排水沟里的荒草有半人高,把他遮得严严实实。他趴在沟底,泥浆浸湿了他的棉袄,冷得像冰水。他咬着牙,四肢并用,在沟底爬行。
泥浆在身下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,不大,但在他的耳朵里像打雷。他没有停,因为他知道,停下来就是死。
他爬了大约二十步,排水沟变浅了,荒草变矮了。前面就是灌木丛。
身后的乱葬岗上传来秃鹰的声音:“找到没有?”
“没有,老大。”
“再搜。那小子跑不远。”
阿七从排水沟里爬出来,钻进了灌木丛。灌木丛又密又硬,枝条抽在身上像鞭子,脸上被划了好几道口子,血珠渗出来,被夜风吹得生疼。他什么都顾不上了,像个疯子一样在灌木丛里横冲直撞。
身后传来秃鹰的骂声:“那边有动静!追!”
阿七跑出了灌木丛,翻过一道土坎,跌进了官道旁边的水沟里。
水沟里没有水,只有半尺深的泥浆。他整个人扑进去,溅了一身臭泥。泥浆冰凉,冷得他牙齿打颤,但他没有停下。他趴在水沟里,手脚并用,往前爬。
爬了大约五十步,水沟拐了一个弯,拐进了一片小树林。树林不大,但树很密,树干之间只能侧身通过。阿七钻进树林,找了一棵最粗的槐树,背靠着树干,大口大口地喘气。
左腿的骨裂处传来一阵钻心的疼。
他的左腿三天前在街上被黑手帮的人打了一棍子,骨裂还没好利索。刚才跑得太猛,骨裂处又裂开了,疼得他额头上的青筋一根根暴起。他把裤腿撩起来,左小腿肿得像个馒头,皮肤发紫发亮。
他用手指按了按肿胀的地方,硬邦邦的,像是里面灌满了水。
阿七咬着牙,把左腿伸直,用右脚的脚后跟顶住左腿的膝盖,猛地一蹬。
骨头咔嗒响了一声,疼得他眼前一黑。
他把错位的骨头复位了。
疼劲儿过去之后,他从棉袄上撕下一根布条,把左腿从膝盖到脚踝缠了好几圈,勒紧,打了个死结。布条勒得太紧,腿上的皮肤被勒出一道道紫痕,但至少骨头不会乱动了。
他从怀里掏出金镯子、碎银、银簪子,放在地上,检查了一遍有没有摔坏。金镯子完好无损,碎银没少,银簪子歪了一点,掰直了就行。
他把东西重新塞进怀里,靠在槐树上,闭上眼睛。
耳朵没有闲着。
他听着树林外面的动静。秃鹰没有追进来。不是追不进来,是不值得。为了一点死人财,钻进一片漆黑的树林里追一个不要命的小崽子,不值当。秃鹰不是傻子,他知道阿七身上带着的东西最多值几十两银子,为了几十两银子在夜里钻树林,万一被阿七反杀,命就没了。
脚步声在树林外面转了两圈,然后远去了。
秃鹰的声音从远处传来:“收工。明天再来。”
然后是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,脚步声越来越远,最后消失了。
阿七在槐树后面蹲了半个时辰,确认秃鹰真的走了,才慢慢站起来。
左腿一用力,疼得他龇牙咧嘴。他扶着树干,用右腿支撑身体,把左腿悬空,一步一步地往外走。
他不敢回城了。
秃鹰说了“明天再来”,说明黑手帮的人会继续在乱葬岗蹲守。他如果回城,从北门进城,要经过乱葬岗附近,万一被秃鹰撞见,自投罗网。
他在奉安城还有两个落脚点。一个在城隍庙后面的柴房里,四面漏风,但能遮雨。一个在城西的废窑里,又黑又潮,但隐蔽。这两个地方都在城内,他回不去。
他需要一个城外的落脚点。
城外五里有一座废弃的土地庙。他以前在那住过,虽然破得只剩半面墙,但能遮风挡雨。土地庙后面有一口井,井里还有水,虽然不能喝,但能洗脸洗衣服。庙前的空地上长着几棵野柿子树,现在正是柿子成熟的季节,虽然又涩又小,但能吃。
阿七扶着树干,一步一步地往土地庙的方向走。
每走一步,左腿就疼一下。疼得像是有虫子在骨头里面钻。他咬着牙,一声不吭。
月亮从云层后面露出了一角,惨白的光照在官道上,照出两道深深的车辙。官道两旁的树光秃秃的,枝丫伸向天空,像一只只干枯的手。
远处奉安城的轮廓在黑暗中若隐若现,城楼上挂着几盏气死风灯,像几颗昏黄的眼珠子。城墙上有巡夜的兵卒,火把的光在城墙上移动,像萤火虫。
阿七看着奉安城,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。
他在这座城里活了十三年,吃了十三年的苦,受了十三年的罪。他恨这座城,恨这座城里的每一个人——那些打他的人、骂他的人、抢他东西的人、看不起他的人。但他也离不开这座城,因为这是他唯一认识的地方。
他把目光从奉安城上收回来,继续往前走。
土地庙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,阿七几乎站不住了。
庙门早就没了,只剩一个黑洞洞的门口,像一张大张的嘴。庙墙塌了半面,露出里面的泥胎。屋顶的瓦片掉了大半,剩下几片还在,被风吹得咔咔响。
阿七跌跌撞撞地走进去,靠着墙根滑坐在地上。
庙里又黑又冷,地上全是碎石和枯叶,墙角堆着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粪便,散发着刺鼻的臭味。屋顶破了一个大洞,能看到天上几颗孤零零的星星。
阿七把金镯子、碎银、银簪子从怀里掏出来,放在地上。
金镯子在黑暗中泛着柔和的光,碎银灰扑扑的,银簪子暗淡无光。
三十五两。
值了。
他把东西重新包好,塞进棉袄最里层的口袋里——那里他缝了一个暗袋,专门放值钱的东西。暗袋是用三层粗布缝的,结实,不会破。
他把小刀握在手里,靠着墙,闭上眼睛。
左腿还在疼,一抽一抽的,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咬。但他太累了,累到连疼痛都变得模糊起来。
意识快要沉入黑暗的时候,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——今晚差点死了。
差一点。
如果他跑得再慢一点,如果秃鹰追进树林,如果他在排水沟里多停留一息——他可能已经死了。
他活下来了。
但他活着,不是因为运气好,而是因为他够狠。对自己狠,对别人也狠。他能在秃鹰转头看过来的时候闭上眼睛,能在骨头错位的时候自己掰正,能在泥浆里爬行而不发出一声抱怨。
这就是老乞丐说的“心不狠,活不成”。
阿七在黑暗中睁开眼睛,看着头顶破洞里的星星。
星星一闪一闪的,像是在眨眼睛。
他想起了老乞丐的脸。那张满是皱纹、脏兮兮的脸。老乞丐的眼睛也是亮的,但不是这种亮,是一种浑浊的、暗淡的亮,像一盏快要熄灭的油灯。
老乞丐说:“小子,这世道,心不狠,活不成。”
阿七低声说了一句:“师父,我记住了。”
他的声音沙哑,像是砂纸磨石头。
然后他闭上眼睛,沉沉睡去。
这一夜,他没有做梦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